关于开展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460

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研究生:

      现将学校《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里的时间节点完成申报工作。新生的材料在9月28日前,老生的国奖材料在10月10日前交到黄炜超同学处。

       学院将于本周五(明天)下午举行近期奖助学金申报情况说明会,要求全体同学参加,地点在院楼210,时间安排如下:

      2017级硕士、博士生: 3:30—4:00

      2016级硕士、博士生: 4:10—4:40

      2015级硕士、博士生: 4:50—5:20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联系人:孙华老师(692101)、黄炜超同学(696947)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17年9月21日

 

各学院党委,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27号)、《关于下达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粤财教〔2017〕259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3号)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精神,现将开展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生(2015级、2016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遵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文件以及各学院自行制定的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9月29日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10月11日前,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选名额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5天后将材料上报研究生院(部)。

3.10月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老生研究生本人在系统填写并导出提交导师签字、各学院加具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培养单位意见”栏无须填写。审批表中的其他内容请详细填写)。

2)各单位辅导员从系统中审核、修改后,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研工——奖学金管理——老生国家奖——老生国家奖院系审核——导出”中,导出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5级、2016级)》,交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书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上交纸质版一份。

4.10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二、2017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我校2017级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

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

②经查实在入学考试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③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行为。

④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2.具体条件

(1)硕士研究生新生

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学金,且满足以下一项:

①普通招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在本学科门类(理工农经管法)排名前3%;

②推荐免试生本科阶段平均学分绩点在硕士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含并列第一)。

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者优先(含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授权发明专利等)。

(2)博士研究生新生

第一作者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中的一项:

①在SCI收录的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提供图书馆出具的SCI收录证明为准);

②在EI收录的正式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提供图书馆出具的SCI收录证明为准);

③人文社会科学类在一级中文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学术刊物、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

如已获得硕士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当时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得在本次评选工作中再次申报。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1.9月26日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成绩等,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要与系统填写的材料做到一一对应)。

2.9月29日前,学院对新生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系统审核,向研究生院(部)报送推荐名单。同时送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并导出、各学院加具意见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新生在系统中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名后交由导师在“推荐意见”中详细写清楚推荐意见,并签署名字和日期。表格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目,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写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的“评审情况”、 “培养单位意见”不用填写。)

2)同时报送2017级新生相关证明材料:①有平均学分绩点的成绩单(硕士生新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博士生新生提供硕士生阶段成绩单);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 若有SCI和EI收录的论文,要出具图书馆开具的最新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收录证明,并附上论文封面和论文全文;④授权发明专利;⑤获奖证书等,各种证明材料要加盖各单位证明公章的复印件)。

3)各单位辅导员从系统中审核、修改后,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研工——奖学金管理——新生国家奖——新生国家奖院系审核”——“博士汇总”、“硕士汇总”中,导出《2017年博士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和《2017年硕士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交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上交纸质版一份。

3.10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公示。

三、评选组织与要求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17级硕博连读生,按2017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3.2015级、2016级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4.各学院进行科研成果审核时,应充分考虑科研成果的具体情况,参考《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6102号)中有关科研成果的界定。
    5.学校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对各学院2015级、2016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进行计算、分配,为保证相对公平,各学院研究生人数计算后不足或超出0.5得数的部分,学校将在以后年度进行相应增减。

6.各学院必须对2017级研究生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四、投诉及违纪处理

1.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已发放奖金的,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学院弄虚作假,学校将对学院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校,核减下一年度相应指标。

五、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长:陈少雄  吴鸿

员:蔡秀娟 彭新湘 张木明 侯辉萍 张阳武

 

研究生院(部)

   2017年9月21日


 

/backend/Public/uploads/file/201709/21/20170921173908_93414.rar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不能直接填写此表,要从系统中导出和打印)

2.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2015级、2016级)》(打印版,不能直接填写此表,要从系统中导出和打印)

3.《2017年博士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打印版,不能直接填写此表,要从系统中导出和打印)

4.《2017年硕士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信息汇总表》(打印版,不能直接填写此表,要从系统中导出和打印)

5.博士生(新生)评选信息汇总表(供学生填写系统和各单位上报材料时审核和修改时参考的表格)

6.硕生(新生)评选信息汇总表(供学生填写系统和各单位上报材料时审核和修改时参考的表格)

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范例)

8.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老生)

9.《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

10.《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奖励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6〕102号)

11.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华南农办〔2017〕13号 )

12.学生端:老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系统操作说明

13.学生端:博士新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系统操作说明

14.学生端:硕士新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系统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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