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现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公布如下,请老生对照此条件,进行申报。
版权所有 太阳成(中国)集团tyc9728-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参评对象
我院已注册的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非定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研究生新生由学校统一评选。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为2万元/人(以国家实际文件为准)。
三、评选时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每年9月至10月。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综合能力突出:
硕士二年级研究生满足(1)-(3)中任意两项即可申请;
硕士三年级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满足(2)即可申请。
(1)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
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2)科研能力突出。
硕士研究生应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至少1项专利成果得到公示(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博士研究生应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SCI、EI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至少1项专利成果得到公示(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需为第一参加人),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a)参评年度,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b)参评年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违反国家法律受到纪律处分;
2.参评年度,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3.参评年度,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或受到学校警告以上违纪处分;
4.参评年度,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
5.参评年度,保留学籍或休学半年以上。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材料的提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用自行申请的原则。
研究生新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评选。
其他年级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应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专利、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审核)及复印件(本人签名)。
(二)资格初审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公示。
(三)评委会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我院国家奖学金指标确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特别说明
我院采用成果年度评选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成果材料(论文、专利、课题等)应为上一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期间获得。
七、投诉和违纪处理
1.新生的评选结果由学校及时公布,有异议的学生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学院其他年级的评选结果,将及时向学生公布,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该生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已发放奖金的,全部追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法
学校下达学院的硕士生指标分到各年级,博士生指标统一分配。
各年级硕士生指标数=(各年级可参评对象的硕士生人数/全学院除新生外可参评对象的硕士生人数)*学校下达我院的硕士生指标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若出现某年级符合申请的人数小于该年级指标数的情况,则相应指标由其他年级共同竞争。
九、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政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务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秘 书:研究生辅导员(兼)
十、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版权所有 太阳成(中国)集团tyc9728-有限公司党委
2015年 12月30日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4〕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采取量化形式,对学生在参评学年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包括班级互评分、学习与科研评分,满分为100分。班级互评满分为20分,学习与科研评分满分80分。
班级互评分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和社会实践,如诚实守信、关心同学、与人为善、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乐于参与社会实践等表现,学生班内成员开展互评,结合学生本人自我评价,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班内互评分=
班级互评满分为20分。
学习与科研评分对参评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情况和科技创新能力进行考核,满分为80分。根据不同年级及其科研任务的不同,分为A类和B类:A类:二年级硕、博研究生。学习与科研评分满分为80分,包括学习成绩30分,科研素质50分;B类:三年级硕、博研究生。学习与科研评分满分为80分,全部为科研素质80分。
(1)学习成绩(A类30分,B类0分)
课程成绩要达到学校规定分数及以上,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N,式中、N分别为课程成绩和课程数。
本年度有培养计划课程者,单科成绩≥60分,学习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得分=平均分*0.3。
(2)科学研究(A类满分50分;B类满分80分)
努力钻研,善于总结,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的研究有一定的创新,积极撰写科研论文。
加分及条件:
a) 论文、专利或其他学术成果评分。发表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不予计分),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参评年度内见刊。
SCI收录论文可根据按学科划分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区,给予加分。
第一区:30分/篇;第二区:24分/篇;第三区:18分/篇;第四区:12分/篇;
EI加分:EI文章分光盘版和网络版给予加分。EI光盘版加9分/篇;EI网络版加5分/篇;
ISTP加分:6分/篇。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学科分类排名在前25%以内的学术刊物:7分/篇,其他核心期刊5分/篇;一般刊物3分/篇。
年度内,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分情况予以加分,其中,发明专利已授权的,加7分/项,发明专利已公示的,加4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的,加4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已公示的,加3分/项。(注:此类评分中,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加分。)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成果可申请加2分,参加著作教材编写加1分。
b) 学术竞赛(学生为第一参加者或导师(含第二导师)为第一参加者,学生为第二参加者;华南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Ⅰ 参加国家级竞赛,参加者加0.5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Ⅱ 参加省部级竞赛,参加者加0.4分,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Ⅲ 参加校级竞赛,参加者加0.25分,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Ⅳ 参加院级竞赛,参加者加0.15分,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0.75分,三等奖加0.35分。
特殊说明:创新创业类比赛归入学术竞赛,参照学术竞赛标准加分。
特别说明:
(1)总分一样时,有发表SCI论文的,排名靠前;
(2)均有发表SCI论文的,以发表SCI论文的区间高者,排名靠前,如:第一区高于第二区。
(3)SCI论文的区间相同时,影响因子高的,排名靠前;
(4)均未发表SCI论文的,有发表EI论文的,排名靠前;
(5)均未发表SCI论文和EI论文,有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学科分类排名前25%以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排名靠前;
(6)均未发表SCI论文和EI论文,均有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学科分类排名前25%以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期刊排名靠前的,排名靠前;
(7)其他情况,论文见刊时间早的,排名靠前。
版权所有 太阳成(中国)集团tyc9728-有限公司党委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