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学院党委书记秦亮生带队对我院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包括副院长方祥、副院长刘丽葵、实验室中心主任肖南、实验室中心副主任钟武杰及各实验室负责人。
检查组首先在院楼301会议室召开工作部署会,副院长方祥主持了此次会议。方院长强调,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检查重点是科研实验室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随后,检查组对学院各楼层的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公共区域等进行了细致检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亲身操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对实验室废弃物、危化品、防火防盗以及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检查,教学实验室整体环境整洁;大多数科研实验室桌面、地面无积尘,多数实验人员能够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仍然有个别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发现的问题有:试剂瓶敞口放置;钢瓶未固定;个别实验室通风板被遮挡;实验室放置个人杂物等,检查组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发现问题现场记录,并要求立即整改。
秦书记表示,维护实验室安全是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应严格执行和落实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环境。
(文/曹欣妮 图/李梦婷 曹欣妮)